一、依法治安、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培训计划、有序推进
培训 工种 |
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 (电工、焊工、高处、危化) |
非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 及安全管理人员 |
3月 |
3月16日理论正考,3月23日补考 3月23日理论正考,4月13日补考 |
|
3月16日理论正考,3月23日补考; |
3月31日理论考试 |
4月 |
4月13日理论正考,4月20日补考 |
|
4月18日理论正考,4月20日补考; 5月5日实操正考,5月12日补考 |
4月28日理论考试 |
5月 |
5月18日理论正考,5月25日补考 |
|
5月23日理论正考,5月25日补考; 6月2日实操正考,6月9日补考 |
5月26日理论考试 |
6月 |
6月15日理论正考,6月20日补考 |
6月27日理论正考, 6月29日补考 |
6月20日理论正考,7月4日补考; 7月14日实操正考,7月21日补考 |
6月30日理论考试 |
7月 |
7月13日理论正考,7月18日补考 |
|
|
7月28日理论考试 |
8月 |
|
|
8月8日理论正考,8月10日补考; 8月18日实操正考,8月25日补考 |
8月31日理论考试 |
9月 |
9月7日理论正考,9月14日补考 |
|
9月12日理论正考,9月14日补考; 9月22日实操正考,10月13日补考 |
9月28日理论考试 |
10月 |
10月19日理论正考,10月26日补考 |
10月12日理论正考,10月17日补考 |
10月24日理论正考,10月26日补考; 11月3日实操正考,11月10日补考 |
10月27日理论考试 |
11月 |
11月16日理论正考,11月23日补考 |
|
11月21日理论正考,11月23日补考; 12月8日实操正考,12月15日补考 |
11月30日理论考试 |
12月 |
12月14日理论正考,12月19日补考 |
|
12月19日理论正考,12月21日补考 2024年1月5日实操正考,1月12日实操补考 |
12月29日理论考试 |
联系人 |
罗老师18183395336 |
罗老师18183395336 |
游老师13982708963 |
冯老师15884193904 |
以上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调整、增减,详情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官网、微信群等推送的信息。 |
培 训 时 间 |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培训,培训分线上网课和线下授课两个部分组成。 1.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实操培训线下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2.除了特种作业人员外,初训(含换证)理论考试前2天为线下培训时间;复训理论考试前1天为线下培训时间;危化从业人员线下授课时间与危化负责人(安管人员)一致。 支持送教到企业、到园区、到乡镇,减少舟车劳顿,缩短工学矛盾时间。 |
需 要 提 交 的 资 料 |
一、特种作业人员 1.新训(含换证):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③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复印件1份。 2.复训: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1张。 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1.新训(含换证):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③2020年5月起,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危化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提供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2份;④若不属于“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复印件2份。 2.复训: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③培训合格证原件。 |
学校地址 |
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
电话咨询 |
陈主任:0830-8916717;18982772629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