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2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
现将《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21年6月8日